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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撿到筆電 先估價再索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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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引用:
作者
sazabijiang
錯, 歸還的時候只能索取30%, 據為己有的話可以得到100%
你覺得為什麼撿到東西的人會想歸還?
那是為了減輕自己的罪惡感, 以及避免吃上竊佔的官司.
現在監視器這麼密集, 竊占他人物品很容易就被拍到
30%這條規定只是讓本來不敢竊占的人, 有正大光明的理由可以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
嫌麻煩可以不要撿.
看到路上有遺失物不撿起來, 並不會違背任何法律
大多數情況下, 不撿起來, 反而讓失主比較有機會找回來.
沒事幹嘛去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你以為現在是大同世界?路不拾遺嗎...哈哈
你要求現在全台灣人民都善良的跟聖人一樣∼做夢比較快
損失30%算不錯的了∼真的被撿走是損失100%
掉的人其實還是賺到
2011-10-31, 12:48 AM #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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