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大學生撿到筆電 先估價再索酬
瀏覽單個文章
Caution!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1
我不知道各位會怎麼想
不過如果是有價物的話
我個人是會索取這三成的報酬
但是也是衡量對方狀況是否完全拿走這三成
再請警察代捐弱勢機構
畢竟東西能回來有一部份是人的因素
有一部分則是好兄弟的因素
總之對我而言是不可能讓失主全身而退
至少讓失主不會認為 遺失>警局=免費取回
有那種痛的警惕
2011-10-30, 11:17 PM #
79
Caution!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aution!
查詢Caution!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aution!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