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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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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44
引用:
作者tsushi
所以應該修法 萬一告輸的 反而要賠錢


修這種法

不如修改程序

有些案件根本就不需要浪費時間開太多次偵查庭,上法庭

一看有問題或是累犯那種想索討和解金的直接打槍

不要浪費被告時間
舊 2011-10-26, 05:10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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