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cetyl
運動明明是興趣,保健身體
以前人是為了消弭戰爭所造成的人民損失
而產生出來的運動競技
欣賞的人願意出錢贊助比賽無可厚非,但是以不能影響稅收為前提
我實在是不太懂政府出人民的錢去贊助運動幹麻?
好吧
勉強來說是為了提高人民運動的意願,人民健康就能減少健保的負擔?
人民有風潮就能帶動運動相關產業?
可是高噁夫又不是貧民運動,也不是拿個球一個空地就能健身的
政府實在無須介入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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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為了趁機會順便打國家知名度吧!
台灣還有幾個運動場合有辦法做到?
更別說已經砸了幾倍的金錢做其它事倍功半的不知名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