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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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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其實本來就是這樣
針對議題本身討論
這樣不是比較好嘛

比起開放上國道, 我覺得開放125以上機車走快速道路的右側車道比較有意義.

沒意義
要開放就是全車道,不然反而危險。
這種想法就跟在高速公路劃大型重機專用道一樣。
     
      
舊 2011-10-23, 09:39 AM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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