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MDXVIII
依我的解法是... 零呀
八元買..九賣......賺一元
十又買....這時候只有九元哪來的十元? 所以這邊應該就是...貼或借
而11又賣 所以是沒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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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交易都是獨立事件、沒有相關
只是「八元賣出又九元買入」製造了賠錢的錯覺
即使是借,這個1元並不是消失
只要貨物沒有貶值就沒有賠(現在貨物的價值漲至9元、而非賣出時的8元)
就像你10萬元(本金)買了股票、20萬元賣出,賺了10萬
接下來這檔股票漲到30萬你又追高買(借10萬)、40萬賣出
現在手上你有40萬現金,還了借來的10萬、還有30萬
扣掉本錢是淨賺20萬(不計手續費和借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