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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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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oneytalk
覺得奇怪
既然不犯法位啥會被抓
要抓也應該是抓釣魚的那一方吧


因為兩件事情不一樣.
一個是"散布猥褻文字" => 違法
一個是做愛 => 不違法

我猜是這樣吧.....
舊 2011-10-21, 01:43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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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