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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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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15
引用:
作者調情呻手
酒駕應該等同於蓄意殺人論處!

不然很多人都輕視酒駕!

太多太多太多因為酒駕而造成悲劇的故事了!

人民有喝酒的自由!

但自由是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自由!


酒駕應該等同於[蓄意]殺人論處?

個人覺得是曲解了.

最低1年以上徒刑.是一定要關了!


真的故意開車撞人.是謀殺.不是酒駕!

[有一天,去水庫剛準備拿桿子釣魚。管理員跑過來大喊:“小姐,這個區域禁止釣魚!”“我沒釣!”“沒釣?但是你身上帶著工具!”管理員指著我身邊的漁具,“對不起,我要拘留你。”“那我要控告你!”“控告我什麼?”“告你強姦我!”“我根本沒碰過你。”“但是你身上帶著工具!” ]
舊 2011-10-20, 02:28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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