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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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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德霖
大家都看到勞委會幫雇主外勞省錢,但是勞委會的職責不是應該幫助本國員工就業怎麼反過來幫外勞搶國人工作,而且不管直聘中心預算來自公務預算或是就業安定費都非常不合理,使用者付費本來就是應該的,只要雇主自己申請自己引進管理就沒有仲介費問題,假使將來仲介公司倒光了政府勢必成立更多的機構人力來管理到時這筆錢難道又要轉嫁全民負擔?勞委會應該先針對逃逸外勞上萬名,取締非法使用,全面清查在台超過九年外勞,解決國內勞工派遣工衍生問題才是首要任務吧.其實外籍看護工逃漏稅非常普遍國稅局也應進行追繳


外勞會逃逸的主要原因是仲介公司的剝削,除了基本的仲介費,有的仲介公司會巧立名目
收許多的規費,導致許多外勞來台第一年的薪水幾乎都給了仲介公司,之後的薪水仍常常
被苛扣,也就是雖然外勞有基本薪資的保障,而且價位比香港新加坡等國高,
但是實際上無良仲介公司從中拿去不少。所以許多外勞才想要逃跑,自己私底下用較低價
跟雇主接工作,這樣雇主可以少給錢,而逃跑外勞也可避免掉薪資被苛扣。

所以個人認為直接聘僱方案若能順利實行,其實反而可以根本上解決逃逸外勞的問題,
也省下追緝成本、收容成本及衍生的社會問題。


當然,本勞的勞工政策也是要顧就是,這部份仍遠遠不足.......
     
      
舊 2011-10-19, 02:43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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