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終於可以將某人加入黑名單了
瀏覽單個文章
qazplm1234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1
引用:
作者
小建
對,這是重點!
那為何不是針對所有『違規的汽機車駕駛』 "加重懲罰&刑責" ?
而是不分有無違規,『只針對機車全面性的限縮路權,濫劃禁行機車道&強制兩段式左轉』,然後一年藉此罰單數十億以上?
請問...您哪位?
2011-10-18, 07:27 PM #
59
qazplm1234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qazplm1234
查詢qazplm1234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qazplm1234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