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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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42章經
行∼你高興在中痛戶穿丁丁裝也是你的自由
奇裝異服只要不妨害風化,並不犯法∼
你有100%的自由這樣做,不需要配合大部分人所營造的環境氛圍...
同理
如果有一天你心血來潮,在台北殯儀館外面做收音機體操或是跳SORRY SORRY,那也是你的自由~
因為你受憲法的人身自由保障,所以你能到任何一個公開場合,能隨心所欲展示任何不犯法或是不危害公序良俗的行為∼
喪家是沒有資格要你配合他們莊嚴肅穆的!
問題來了
你會這樣做嗎?
不過
如果你是在COSPLAY玩家聚集的場所,展示你的我流服裝
卻仍然被他人以"不專業,不忠於原著"的理由數落,或是告訴你不可照自己的想法展示...
那就是他們在展現排擠非我族類的傲慢...你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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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 你的舉例過於偏激
本案只是普通Cosplay服裝(無違反善良風俗)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而已
你扯啥殯儀館外面OOXX 這明顯的是為了嘴砲而想出來的說詞 有違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