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聞者皆怒!!! ANIMAX動漫祭 蘋果報導
瀏覽單個文章
老柏(第三)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引用:
作者
limaike
我想那只是她們那個圈圈裡面的不成文規定而已
你可以不理它,正如你所講的,我有決定怎麼穿衣服的自由
但你也可以考慮這條規定,因為你也許會覺得,你的穿著可能為別人帶來不便
所謂不成文規定就其實很單純,我的理解在日本cos界的確也只是這樣而已
但在台灣卻變成好像是一條強制要求似的
國情差太多,日本可以用勸導,除了部分無知的人和自以為是的人之外其他人大多會遵守;台灣只要不用法律強制約事就沒多少人想遵守
範例1.
引用:
作者
小建
講到 "Cosplay 團體" , 我倒一直有一個疑問...
如果我自己有自己的 Cosplay 想法與造型, 我受憲法的人身自由保障, 我為何不能夠穿著我自己想穿的 Cosplay 方式 -- 到任何一個公開場合(包含有Cosplay團體在)展示?
那些 Cosplay 團體 又有何資格走過來告訴我, 應該要如何遵守他們的規範?!
照這位仁兄的說法只要不屬於法律規範他根本不想遵守
範例2.
日本電車上寫的:"請不要在電車上吃東西,多為他人著想"
台灣捷運上寫的:"依照捷運法律捷運上禁止飲食"
2011-10-16, 07:14 PM #
43
老柏(第三)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老柏(第三)
查詢老柏(第三)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老柏(第三)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