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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2
引用:
作者BMG
抗議抗到別人家的店裡去了
現在就看看那些店家要不要民事索賠了
如果真的被告要賠錢的話
就變成笑話了

店家最好打民事官司要求賠償,這樣以後就不太會有其它團體擔敢進來惡搞。

然後在法庭上就會看到一堆人說:不關我的事!我只是路過的!
 
 
 
     
      
舊 2011-10-16, 04:38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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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