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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50
辦活動的人沒按集會遊行法申請,警察可強制驅離甚至逮捕;

領頭者把眾人帶往101內,然後進行抗議,業者可針對損失對相關人等進行求償

有"直接相關"的勞工在網上鼓吹大家行動,結果參加活動的卻是懵懵懂懂的大學生,連目的都搞不清楚...

我只能說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某些人在網路上打打字、按個讚,再散播些流言就把那些大學生嚇個半死,

自己卻坐在電視機前拍手叫好,這跟所痛恨的資方有啥兩樣,都不過是出張嘴罷了
 
舊 2011-10-16, 12:02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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