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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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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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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厝漢
這種到底有什麼好賠的~~~白目自已找死 幹嘛拿納稅人的錢去賠~~~~~

同情心不是這樣用的~~~~

要賠可以~~~賠完 該員的生命 ~~~

就要被終結,身體器官 還用的 挖挖出來。給有需要的人。

反正他這輩子 註定躺在床上 讓人伺後~~~

與其浪費 資源 不如 廢物利用!!!


其他不說了
最後一句話真是令人不敢苟同
言語一定要這樣嗎.....
將心比心,將心比心呀.....
舊 2011-10-10, 01:39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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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我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