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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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慕凡
"范姓學生日常生活無法自理,母子間的親情表達及生活互助能力因四肢癱瘓嚴重減損,范母因兒子受傷得終身照護"
我說真的..
就算不該賠給他好了.
賠巴.. 就給他.
300多萬, 才高中, 終身四肢癱瘓無法自理, 講真的不多.
不太需要追究對錯了哩..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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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到底有什麼好賠的~~~白目自已找死 幹嘛拿納稅人的錢去賠~~~~~
同情心不是這樣用的~~~~
要賠可以~~~賠完 該員的生命 ~~~
就要被終結,身體器官 還用的 挖挖出來。給有需要的人。
反正他這輩子 註定躺在床上 讓人伺後~~~
與其浪費 資源 不如 廢物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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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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