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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位女性情色作家在警局和法院的一日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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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
lievil
所以是否「違法」最後是由「法院」裁定,不是嗎?
警察扮演的角色就是蒐證、舉發、移送,
如果警察不做,誰做?
以前陣子「雅利安國民」發電郵威脅要恐怖攻擊台灣大樓事件為例,
假設他們從未公布,只是在私密論壇討論行動,
這樣的言論是否也在保護之列?
警方該「積極辦案」還是覺得「浪費資源」而不介入?
在這些大樓工作的人,會對警察有怎樣的期待?
是這樣阿
那設個假謎網站 內裝IP連結監視
網路警察就把所有連進來的電腦使用者 全部移送法辦 等法院去裁定好了
我看法官會起肖
2011-10-08, 03:04 PM #
48
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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