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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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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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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r8388
在美國已經可以使用愛滋病人的器官,施行移植,因為需要移植心臟、肺臟或肝臟的病人,通常剩餘壽命短於6個月,最多不超過1年,接受愛滋病人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和無愛滋病的器官沒有差異,一旦手術成功,即使感染愛滋病,從發病到死亡,通常在10至20年間,壽命至少延長10倍以上,所以此次接受心臟、肺臟或肝臟移植的病人,是受益者,不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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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對這段也有意見
個人認為關鍵在於這些接受移植的病人
是不是有認知更抑或同意"有受到愛滋感染的可能性"這件事
而不是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受益人"說
至於柯文哲先生個人也認為就是防火牆
不過重罰老王認為或許未必
只是想到迫切的危機裡面最後雷恩跟總統攤牌的那一段
不過不知道醫界的人能不能走出這種白色巨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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