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eminiz
禁止槍械 當然能保持安全.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
這是為國家節省治安費用的做法.
一紙規定 只是為了讓自己省事罷了.
(更好笑的是 它還是"法律".)
百姓被殺了不能請人當警察嗎?
還可以創造很多就業機會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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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槍械".
還可以帶入 "菜刀" "美工刀" "螺絲起子" "鐵鎚" OO XX.
國家要禁止人民做的事.
是禁止不完的.
以閣下的邏輯.
那可以訂個法 把任何可以刺穿皮膚的東西.
都列入違禁品.
還會有順民 高呼"政府真偉大 確保社會安全".
真的是當奴隸當上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