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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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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養企鵝
這不是理由.
標準的拿根雞毛當令箭的公務員心態.


捷運車廂內禁止飲食是大眾捷運法第50條所規定,
大眾捷運法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由總統頒佈實施的,
又不是捷運公司自己訂定的內規, 不是什麼雞毛.....

至於網友提到因疾病或身體不適需吃藥或飲食時,
其實是可以要求站務人員協助, 而且不會因此被處罰的.
舊 2011-09-30, 01:10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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