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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bar0402"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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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如果財力允許的話還是可以告
反正又不用自己去跑
交給律師團去辦就好了
但是一般來說到這種規模的社會人士也不太可能一天到晚都在網路上嘴砲
出遊把妹就來不及了說
2011-09-23, 10:51 AM #
21
no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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