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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春日山城
文章: 288
引用:
作者chingmaio
您確定???????
最好1999市民熱線或是市長信箱沒有單位主管審閱決行就可以發出去


至於拷貝..
條子局的最多XDDDDD
法條抄一抄就發文了



1999有多千奇百怪哩..
例如...
隔壁家小狗叫不停..懷疑被虐待.
動保處查證無此事...就換個噪音問題申訴..
環保局查沒有問題...就要警察局去抓虐待動物...如此無限循環可以玩上3個月...

又例如...
路邊花草由里長申請種植後交由里辦公室認養.
只是連個水也不澆...死了就又是來個1999......
恩.....算誰的責任??

不然就是..
門口私設路霸..
被抓到就寫市長信箱..外加議員會勘......
阿...違法要何解?????


您確定台北市所有的申訴問題都如您說的虛應了事?????????????


至少我可以肯定他絕對不是公務員 ,公文有這麼好辦、好過關的話,早就一堆人去幹公務員了
舊 2011-09-18, 09:03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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