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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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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B76202023
收到這種回信沒幾個人忍的住吧
他檢舉的事也很正常啊, 事後證明也確有不法; 寫這種檢舉信口氣會壞到哪裡我也很懷疑
這種公務員應該開除


這種應該不是公務員吧
應該是工讀生
打過1999就知道了

而且一封MAIL真要蓋上十幾個章
那還要不要回信呀
一天上千封信
就跑這流程就可以發瘋

另外該民眾也很...
既然不是政府設的燈
乾政府付電費甚麼事?
舊 2011-09-18, 02:03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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