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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萬張寫給馬總統的明信片 要求設立動保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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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4343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433
引用:
作者
Crazynut
我來提個有建設性的建議吧。
修訂立法,規定棄養寵物遭檢舉查證屬實一律罰款十萬,不得改服勞役,沒錢由薪資扣除,按月計息。
檢舉人得5000,我想這個價碼夠高了,一定會產生一些「專業搜證檢舉人」。
三萬充國庫,分配預算予相關單位。
六萬五用以寵物本身,治療、安置、找尋好心人認養。
這個法律通過的話,胡亂養寵物、棄養的歪風就可以遏止。街上也再不會入夜就一堆流浪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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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6, 06:1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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