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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00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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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15
該怎麼說呢?
從事工程二年多
我才發現台灣的法令多如牛毛外
相關的解釋,執行方面也都以鑽牛角尖為主
我拿工安法規來講,
有感電危險,所以你所有有使用電器的都要接地或是接到漏電斷路器下
辦公室裡的電腦,印表機,傳真機連茶水機依法規都應予以接地,
只要有一個沒接到地就給你停工,
全公司二個星期內不准進入
真到改善計畫書審核過為止

像這種事你可以接受嗎?

局限空間定義:
非使勞工經常性從事作業
進出方法受限制
無法以自然方式自然換氣
所以只要進到公司樓下的停車場都要先測氣,登記姓名
並派一個缺氧作業主管,一個監視人員?
每個進去停車的員工另外還需要接受三小時的缺氧作業教育訓練……

我的想法是重大的缺失或是惡意去犯才應該罰款並給予獎金
舊 2011-09-15, 01:17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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