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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Apple表示:你現在的員工是我以前的員工 所以他寫出來的OS盜用了我們家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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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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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引用:
你在公司裡服務時,所有的發明及工作成果本來就是屬於 該公司的,如果蘋果有辦法證明他在蘋果工作時就有Android 的Framework構想,是可以這樣告啦,不過我看告得成 比登天還難,真的是亂七八糟。
這個據我所知道是必須跟職務相關才可以,如果一家公司有三個人,美工一個,業務一個,
總機一個,這三個都是念的是美工,職務是美工那個他的發明及工作成果才是公司的資產,
至於總機離職後到另一家公司當美工,前一個公司沒權利說啥,業務也一樣,所以要有
業務相關才可以。
2011-09-06, 10:1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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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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