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ododo
純法律推理
但在危急時,侵犯者被打死,事後面對調查,警告對方你說有,警方也死無對證。
『歹徒只是闖入你家,除非他已經拿了武器對著你來,不然你不能拿武器對著他打』
沒看過歹徒空手闖入偷竊,看到女主人單身美貌,企圖性侵,結果弄死女方,湛蓉命案就是這樣來的。
事情發生,就先置侵犯者於死地,事後再來部置成正當防衛,而不是先考慮正當防衛的法律要件。處處被這要件綁手綁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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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不是叫你去想法律合不合法,再決定你的行動
如果你有這麼乖我也挺佩服的,正常人遇到有人欺犯你,當然是反抗啊,大部分的遇到這種狀況只會用第一反應來應付,很少有人真的可以考慮這麼多
但法律上並不一定認為你的反抗叫合理的反抗,我僅僅只是說,你要反抗的話當然可以,可是會不會被法官認定你防衛過當,就看你是怎麼講的、有沒有證據你是過當等等客觀條件來決定
如同你說的,你覺得先把對方打死就對了,可以啊,只要你的理由夠,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你是為了要布置成正當防衛,法官也認為你無罪,我也不能說你是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