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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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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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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q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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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資深醫護人員 他說醫院每一段就會有無故奇怪症狀的年輕人送進來

作了一星期多的大小檢查 都找不出原因

法律保護HIV帶原者的隱私 所以除非當事人願意 不然醫院不得自行幫病患作HIV篩檢

就這樣一堆醫護人員暴露在危險環境下一個多星期

後來還是之前在別院治療過他的醫生 認出來 他才承認

問他為何不事先告知 他只回答:他認為沒有必要


這些人尊重要其它人了嗎??
舊 2011-08-31, 11:21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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