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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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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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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irock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6562282.shtml

台大醫院爆發誤植愛滋器官的憾事,各界震驚也引發要求健保IC卡加註愛滋感染者的聲浪。
民間關懷愛滋團體發起連署反對註記,已有數千人參與連署。

愛滋行動聯盟表示,加註愛滋無助器官移植安全,也無益醫護工作安全,
卻是愛滋人權的嚴重倒退,惡化愛滋醫療環境。
因為社會仍存有從未檢驗的「黑數」,維護器官移植的安全,
應該以捐贈當下的檢驗結果作為確定判準,畢竟先前的檢驗結果無感染愛滋,
不表示器官捐贈時沒有感染。

另外現在醫療環境,仍對愛滋感染者多不友善,感染者曾在就醫師遭到差別待遇或明白拒診。
健保IC卡註記將使愛滋醫療環境更艱困。


有了法律, 未必能讓所有人都不犯法
但我們不必因此廢掉法律

健保卡註記, 是為了讓有機會近距離接觸愛滋病患的第一線醫護人員, 能 "更加慎重" 防護與準備.

因為要是無時無刻都要求慎重, 其實就等於無時無刻都不慎重, 這是人性.

就好像理論上在路上開車, 時時刻刻都要注意前後四方是否有危險物品, 但實務上不可能每分每秒都注意,
所以重要的路口會有閃光紅燈或黃燈提醒駕駛人要 "特別" 注意.
但並不是說只有看到閃光燈號誌的時候駕駛人才需要注意.

照那些反對註記的人的邏輯, 道路上根本不該有閃光號誌, 以免駕駛在沒有閃光號誌的路段就會輕忽大意更容易肇事??
舊 2011-08-31, 10:26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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