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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回房內取槍「反擊」正當防衛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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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不保護自己, 可能連討論是否過當的機會都沒有.
有時候, 某些法律真的只是事後藥, 要看你有沒有機會吃.
交通安全要守, 平常要乖乖的不偷不搶不暴力.
但這都不是當自己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的時候.
做為一個人有保護自己的義務, 以及行使義務的決心.
這裡應該有一堆人都當過兵了, 骨頭要硬起來!
2011-08-31, 05:0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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