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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不保護自己, 可能連討論是否過當的機會都沒有.

有時候, 某些法律真的只是事後藥, 要看你有沒有機會吃.

交通安全要守, 平常要乖乖的不偷不搶不暴力.

但這都不是當自己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的時候.

做為一個人有保護自己的義務, 以及行使義務的決心.

這裡應該有一堆人都當過兵了, 骨頭要硬起來!
舊 2011-08-31, 05:07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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