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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唉~法律逼人遇到危險只能逃命,逃不掉被砍死也不關我屁事(這樣看來跑步運動很有優勢阿)
現在你要報仇或者發瘋、去砍一個人,本來先有動機的就佔優勢了,加上武器優勢
然後對方如果還擊也不會讓你傷的太重,不然他要受牢獄之災,後面還有廢死撐腰,贏面真大
再說了,今天不去砍人、又怎麼會反被傷害?
就像外國那個賊受傷反告屋主的案例一樣邏輯(人家屋主又不是放陷阱並且用計誘使你進來偷東西)
我是支持防衛過當的,但是這種判決應該要參考整個事件的始末、事發情況來做更複雜的判斷
而不是片面的依據武力的優勢甚至該逃不逃的反擊來評斷是否防衛過當

人在遭受突發性傷害的時候會有三種自然反應
一、驚嚇呆滯
二、驚嚇逃跑
三、憤怒反擊
但是好笑的是當一個憤怒失去理智的人傷害受害者時,受害者的反應是憤怒反擊時卻不能失去理智,豈不好笑?

不管如何,當我遇到這種無法避免的事情時,還是會選擇憤怒的反擊,我可不想死掉或者殘廢的時候還要看著加害人健健康康的過日子而束手無策
舊 2011-08-31, 11:45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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