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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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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u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3
引用:
作者小川壞壞美
不見得一定要這樣黑白分明的註記.
例如採取將數種法定的疾病一併採用在系統中警示,凡是有警示的,
一律同時作這數種的快篩,另外可視情況作完整檢驗等等(這方面可以
再討論,律定好的檢驗機制,如分送兩個單位檢驗.).
相對來說,會比較在一種特定疾病上聚焦好多了.

您提出的這個建議比較值得討論~
如果健保卡註記的作用
是為了讓醫護人員快速反應
也許可以採取註記『血液傳染』、『口沫傳染』的方式
甚至區分輕重等級
以提供等效的防護資訊為優先

重點在傳達適當的訊息
不必拘泥於標記某種特定病症
若醫護人員需要進一步瞭解
直接跟病人溝通取得
或在授權的醫療系統上查詢
應該會減少很多人權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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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of 9:「過去三年我一直在追求人性,但在這裡我卻又失去了。」
Tuvok:「妳覺得很難過?」
7 of 9:「罪惡、羞恥、自責...」
Tuvok:「那麼妳就沒有失去人性,妳重新確認了它的存在。」
舊 2011-08-31, 11:31 A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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