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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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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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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器官誤植疏失台大、成大醫院各罰15萬

引用:
作者中國時報
台大醫院發生誤植愛滋病患器官疏失,衛生署專案小組昨晚做出初步懲處,台北及台南市衛生局今將對台大、成大醫院各開出十五萬元罰單,近日專案小組也將無預警視察醫院器官捐贈流程。台大醫院長陳明豐,昨上午則再度出面道歉,坦承疏失,台大「該負責的就要負責」!  

赴美訪問的衛生署長邱文達,卅日清晨提前返台,他對台大醫院誤將愛滋感染者的器官用於移植,表示遺憾及痛心,除追查根本原因,並將籌組關懷團隊,同時做好後續追蹤及治療過程。  

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施行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移植,應事先進行愛滋病毒相關檢驗,檢驗呈陽性者不得使用,違者將處三萬以上、十五萬以下罰鍰,造成疏失行為人將被求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專案小組昨經三小時開會討論,會中做出決議,對台大、成大醫院移植疏失,祭出最高罰鍰十五萬元,但這只是第一張罰單,後續仍待專案調查結果做出懲處。  

台大醫院檢討報告昨傍晚五點送抵衛生署,報告厚達廿幾頁,其中承認是醫檢師和協調師間溝通錯誤釀成大禍,但主刀醫師未再確認檢驗數據,也有疏失,不過,檢討報告並未提及相關懲處名單,另成大醫院報告電子檔也如期送抵。  

專案調查小組由彰化基督教醫院長郭守仁任召集人,與會專家包含感染症醫學會理事長林奏延、前三總院長陳宏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顧問林哲男、台北榮總移植外科主任龍藉泉、消基會董事謝天仁、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及台北、新竹、台南市衛生局長等人。台大此次事件對相關醫護人員打擊很大,已有主任級醫師打算請辭行政職以示負責。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兩家醫院報告書都坦承在器捐標準作業程序未落實,關鍵點在於台大醫院的檢驗人員與移植小組溝通的口頭失誤,但兩家醫院均承認,未落實標準作業程序,「不應該只有單純口頭報告,應確認原始資料。」


依法開罰, 各罰15萬

犯了這麼嚴重的錯誤, 15萬就可以搞定, 那就別怪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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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1-08-31, 07:53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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