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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do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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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39
人在危急狀況時,是否都要先考慮是否排除的手段有否違法,而不是怎樣有效制止侵犯者?

連警察遇到歹徒持刀砍殺跌倒,情急之下,都直接對歹徒開真槍,格斃。何況女生對男生,已被刀劃傷,還會考慮法律條文?沒把施暴者格斃,都是有效自衛了,怎麼聚焦在他的過度防衛?
舊 2011-08-31, 07:07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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