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obius797
肺結核早就過了以前那種人人聞之色變的時代
hiv你看上面那位的問題就知道誤解多深
我猜大部分的人都以為hiv就等於aids
還有人說如果自己得了要立刻自殺的
也有實例得了hiv接受治療但不知為何被同事知道
每天都有其他部門的人跑來參觀的
想看aids病患慘不忍睹的模樣嗎?
|
其實一般人會怕HIV病患主要是怕被感染到
那對一般人而言 感染HIV和AIDS患者是可以畫上等號的
而所謂的的HIV患者只要接受治療 控制病毒量的話 會感染人的機率很低
萬一你就是被感染的那個人勒?
大家還記得之前的劉小弟弟疫苗事件吧! 萬一就發生在你身上
你可以接受你就是那該死的萬分之一?
還有一點 其實HIV感染者如果真的控制好的話
病毒量很少 有很大的機會驗不出來 就是所謂的空窗期
光就學理來說 我是認為有注記的必要
但是要考量人權就不是這麼簡單了
但這次的事件我還是覺得台大醫院的醫師要負責
我贊成HIV注記只是提出萬一下次發生同樣的失誤時 如何防止他再次發生的方法而已
醫生要有專業的傲慢那不是你可以阻止的了的
但是你可以設下機制讓事件在即使醫生有專業的傲慢下依然不會發生重大錯誤
你難道不怕那些醫生開始跟老師一樣不追求專業所以也不會有傲慢
老師只想上完課 走人 班級成績品行好壞 全然不管
醫生只做到你告不贏他或是手術沒有法律上的缺失但是病患死亡?
PS 醫龍裡面的木原醫生:這手術是成功的 只是病患死亡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