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 andy1106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引用:
作者mobius797
把它變沒有的是人為的疏失並不是驗錯
看不出只要註記就不會再發生同樣疏失的理由
資料最終還是人在看

我沒有說是驗錯,是多驗了一次反而是人有機會搞錯

前面講過了,有註記的話根本就談不到把愛滋病患的器官捐出去了吧
當然也不至於犯這錯

若是先前沒被檢出的因為人為的疏失造成各種遺憾,這當然醫療團隊要負責任

讓醫療團隊因多驗一次而犯錯(還浪費醫療資源),把責任全推給醫師並不公平,制度也該改改吧
引用:
作者mobius797
上面是不可能的
這就跟設立****易專區結果沒人敢進去差不多意思


也沒什麼不可能有專設醫院
肺結核還不是都集中在特定的胸腔病院裡集中治療投藥
出院後的用藥還有專員每天送到府服務,看著病患把要吞下去才走人

雖然我覺得 HIV 應該沒必要搞成這樣
以隱私保護、人權來講, HIV 真的是大勝其他疾病的患者
舊 2011-08-31, 12:24 AM #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 andy1106 >>.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