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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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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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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obius797
這件事明明錯在該做的不做
有人卻要硬扯成多做多錯

不!!

是你誤解我了

沒HIV 的該做就要做

有HIV 的,卻因隱私保護過頭,導致多做多錯

我的意思是這樣,懂嗎

所以我贊成應該註記,降低犯錯機率
舊 2011-08-30, 11:40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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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