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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us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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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所以說

要是早知道是愛滋病患,還用的著談器捐嗎

更不用說對確診的病例為了器捐還多做一次檢驗程序

這叫多做多錯
(註記是對的)

早知道是"誰"早知道?
你?我?還是協調師?還是是主刀醫?
並不是註記了全世界該知道的人就會自動知道
資料要人看要人通知這件事是不會有變的
只要該做的程序不確實
一個人看錯後面全錯的事情一樣會發生
這件事是人為疏失
不是資料不完善
     
      
舊 2011-08-30, 10:58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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