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
引用:
作者tibia
這只能說在人情上說不過去
要說違法被告 還差得遠
房子都租人了你未經同意進入
就是入侵民宅 才是要被告
何況在無法證實身分的人
你身為房東要幫他開門?
|
另一方面,
理論上房子租出去,房東手上就不應該有鑰匙,
不然這間房隨時都有被房東或不肖關係人入侵的可能,
所以找房東討鑰匙本來就不是正當的途徑,
房東如果承認手上有備份鑰匙,拿出來用,
結果房內的人又好好的沒出意外,那房東麻煩就大了。
而且比較有危機意識的租房族,
在搬入新房子後第一件事就是換門鎖,
房東有備份鑰匙也沒用。
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