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衝回房內取槍「反擊」正當防衛難成立?
瀏覽單個文章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法律有很多一法無以通用所造成的荒謬之處
明知有罪而無法可罰,明知無罪卻依法處罰...
本來這些可以讓英明的司法人員予以補正
不過通常變成司法人員貪污以及律師賺黑錢的手段
事實真相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法條上面有沒有罪
2011-08-30, 05:16 PM #
4
solosbye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solosbye
查詢solosbye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solosbye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