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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烙英文 終於讓事情變大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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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02@hot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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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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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老柏(第三)
現在是再找理由解套是吧?
說是聽錯只是藉口,我覺得根本沒在聽才是真的
這種確認手續為什麼不用對方複述一遍?還是根本不耐煩聽對方說啥
過失傷害罪和過失致死罪不知道能不能成立?能成立的話是要抓誰去關?
愛滋病是重大不治或難治,所以可以求處業務過失致重傷罪,如果最後被害者死亡則可以求處業務過失致死罪.
2011-08-29, 07:3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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