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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烙英文 終於讓事情變大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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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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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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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老柏(第三)
現在是再找理由解套是吧?
說是聽錯只是藉口,我覺得根本沒在聽才是真的
這種確認手續為什麼不用對方複述一遍?還是根本不耐煩聽對方說啥
過失傷害罪和過失致死罪不知道能不能成立?能成立的話是要抓誰去關?
看這新聞內容應該是比較怕賠錢
刑事部份沒在怕
愛滋事件台大下「封口令」 擔心巨額賠償
http://www.nownews.com/2011/08/29/138-2738611.htm
2011-08-29, 07:07 PM #
23
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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