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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和新xx第四台來我家...說我家還有在收看第四台...要我在簽約續約就不追究
但是...我在今年二月或三月吧...摧收費的打電話來..我巳經說了..不續看了..於是我
不在繳費...等第四台斷訊...之後大概有從那個月在多收看了半個月左右的收訊...
然後就斷訊了....只寫了裝機請打292755xx....我也不以為意...因為我現在都看ppx
了..
今天業務要我再簽約....說我這段期間一直有在收訊......我才想到...啊..那個292755xx藍底白字的電話是第四台的.....第四台要向我追繳約六個月..合理嗎?
我是巳經有了繳這約三千的打算打...使用者付費這我同意....但是
這六個月之中..只有第一個月的半個月是有訊號的...跟我收..合理...但其它五個半月
就是藍底白字....我有申訴管道嗎?....
如果能的話...我是該先繳費找ncc還是消基會...還是找立委或水果申訴
剛查了一下法條
(二)原訂戶在契約有效期間內暫停收視未逾3個月而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逾3個月,再申請復機者,每戶收復機費新臺幣2百元;暫停收視期間不得收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
我是否能依這一條法...來保障我自己
不論結果如何....半年後另外兩戶也要離開第四台了....真xx的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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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四五六七
七六五四三二一
一三五七二四六
二四六一三五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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