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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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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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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yschang2000
總之,一個人說謊欺騙,而且拿走國家上億元的錢,全都是民脂民膏。

換個角度想
歷屆立委選舉,因為她作弊而被擠掉的不能告她?
那一億本來就不屬於她的,而是其他應該當選的人所得,這樣不等同剝奪其他應當選人權益?

我又不懂,那教育部幹嘛抓聯考槍手?
反正人家有本事作弊後在該學校混的下去
這樣跟"雙重國籍、效忠義務 不必然對立"有異曲同工之意?

我覺得教育部應該開放聯考槍手,論文槍手
讓有心的學生可以多賺一點生活費,刺激台灣的經濟發展阿
舊 2011-08-24, 12:36 PM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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