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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送法辦? 人本開示:不應以暴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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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隻羊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208
引用:
作者
JASON_LIN88
我去查了一下,好像叫做史英,不叫史英金。
不過,種種論調比較理想化,如果霸凌不算犯罪,
那台灣就沒有犯人了!
只能說,做人要將心比心....
高市文化局長史哲 車上熱吻女記者 ...
史先生...先管好你兒子再來大放厥詞
2011-08-23, 01:27 PM #
28
三隻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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