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補充一下,不是寫這個爛軟體就能賺2765萬,這個爛軟體只是整個標案的一部分...
問題是,那個標案三大目標之一,就是那個App123那個爛軟體,這種成果,大家應該對其他兩個找不到什麼成果,不知道幹了什麼的目標更沒信心了吧。(推動台灣成為「華文App創作平台」,工業局提三大策略,包括仿選秀節目的App之星選秀競賽、培育校園App種子教練、建立App123創作平台)
所以,還是一句話,工業局跟工研院出來踹共,這2765萬到底搞了什麼???
當然這不是最誇張的,很多莫名其妙的財團法人跟政府間的標案,拆開來看更是胡說八道...

,工研院已經是財團法人中的領頭羊跟資優生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