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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您的住址: 高來高去的衣櫥&紙箱間...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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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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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rea2004
我想這個應該算是智財權的範圍。
智財權不需要註冊。
但也只有原權力者可以對侵權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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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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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yuka
算是有
但要原One Piece原創會社(集英社,原作者所屬地)提告
但該會社會不會認真對待大概又是一回事
本例沒用在很誇張的地方倒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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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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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吉他之繩
您的疑問是,這樣是否違法?
商標需要註冊,審核通過才有效力,但是此例不需要搞到商標那麼大
著作財產權不需要註冊,一旦落地,就有效力
第九十二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
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
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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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我懂了,
感謝三位的講解,
又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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