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有
但要原One Piece原創會社(集英社,原作者所屬地)提告
但該會社會不會認真對待大概又是一回事
本例沒用在很誇張的地方倒還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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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吉他之繩
您的疑問是,這樣是否違法?
商標需要註冊,審核通過才有效力,但是此例不需要搞到商標那麼大
著作財產權不需要註冊,一旦落地,就有效力
第九十二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
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
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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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就這個
還有常被濫用的不只圖
無聊可以注意一下x視跟三x的肥皂劇
常使用Capcom的名作背景樂(Biohazard系列,BioHazard 2的偶聽過好幾次了,BioHazard Veronica也有)
如果Capcom真要認真對待,這兩台吃不完兜著走
不過通常即使知道也是不當一回事,這麼搞的好多,而且為這等小事訴訟大概沒什絕對必要性
其它會社的有沒有被濫用是不太清楚(懷疑Konami的Silent Hill大概也被濫用,因為也是夠有名的了)
x視跟三x有正當使用權嗎!?情況就跟二十年前的漫畫周刊一樣(裡面只要是日漫都是沒給買版權的版本)
大概沒被原有者警告過(以前真被日方出版會社嚴重警告過,所以現在都是有版權的了),大概還是會大辣辣地濫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