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老闆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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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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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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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892025
上星期剛換工作
報到的第一天公司要我簽
同意工作未滿一個月自動放棄薪水 現在的公司越來越無良了
我印象中這是抵觸勞基法的
如果我真的做了10天說不做了
公司還真的不給錢 去勞工局告他 領的到薪水嗎?


現在的社會會幫社會新鮮人冠上 草莓族 水蜜桃族

無良老闆是軟土深骨族嗎?



可以

工作即有工資、那是勞基法的基本精神
不因你簽任何文件就可以在法律上失去權利

即使有所謂的違約金、那也不是老闆想訂多少就訂多少
是需要舉證的、如有受訓花銷之類
舊 2011-08-21, 07:58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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