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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iya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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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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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96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這不是"如果"而已 ,這是最正常的處理方式

前面有人提到資方應該要維持約定的工作條件
這是對的,必須要勞資雙方同意才能改變工作條件,例如工時減少的無薪假
如果勞工不同意的話,資方就只能用遣散來調節人力了

我想很多人都忘了,在無薪假浪潮之前,是一波很大的裁員潮
無薪假至少讓一些人保住了工作.....


那無薪假期間還要到公司待命又是怎麼回事,把員工當志工來用嗎
舊 2011-08-21, 09:18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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